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不動產受贈與取得及繼承取得的案件,取得成本的認定是房屋評定現值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出售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規
買賣房子虛報裝修費用逃漏稅,遭國稅局抓包挨罰。台北國稅局查到有人在 2022 年
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我國境內自然人 ,倘未開立雲端發票者將依法處罰 財政部臺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