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盟小心!創業者被當人頭 主嫌虛開2.6億發票
年輕人要加盟要小心,不要成為詐騙的陷阱,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日前查獲以加盟創業為幌子,卻虚開發票向銀行詐貸案例,騙取加盟者的投資資金外,並且虛開統一發票2億6,390萬元,供下游營業人扣抵稅額。
主嫌及14家公司前後任負責人等23人經國稅局已涉嫌虛開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違反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向台中地檢署告發,主嫌及多位涉案公司經地方法院判刑在案。
中區國稅局局長蔡碧珍表示,主嫌利用他人的名義設立A公司,利用A公司開辦不動產投資理財課程的機會,向會員講授強化債信的方法,鼓吹會員利用舉債方式創業。蔡碧珍說,103年主嫌以發展文創產業相關商品的加盟體系為號召,成立「B小舖」實體商店課程會員開設加盟店騙取加盟金,再委託經營的方式由主嫌代為經營,除了欺騙投資人的加盟金外,還以公司需要營運週轉金為由,欺騙投資人交出信用卡,主嫌再以信用卡換現金供個人花用。
根據國稅局調查,這次案件的受害人都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,社會經驗不足嫌犯已設立公司可以增加其個人信用,方便向銀行貸款借錢,騙到多位受害者將公司交由嫌犯管理,並且利用14家公司循環對開發票製作業績假象,圖謀向銀行詐貸借款,並且涉嫌將販售發票給下游營業人,最後因為涉案公司負責人不願配合做假帳,無法向銀行借貸,全案由國稅局查核後,揭發嫌犯的行徑。
中區國稅局表示,加盟業者切勿將公司發票交由他人管理或開立發票,避免遭不肖業者虛開發票吃上官司,而求職者找工作也要小心保管證件,避免遭人盜用成為虛設行號的人頭負責人。中區國稅局表示,涉案人包含14家公司前後任登記負責人共23人,最終有9名被起訴,並遭台中地方法院判刑,其餘14人為受害者,檢察官不起訴處分。
中區國稅局提醒營業人,購買貨物或勞務時,不要拿來路不明的發票應確實取具有實際交易對象開立的統一發票,如果一時疏忽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的發票,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,在未經他人檢具或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調查前,自動補報補繳,可以依稅捐稽徵法免罰。